演出燈光的表現(xiàn)元素-光束 捷克舞臺美術家斯沃博達(Jose Svoboda)注重表現(xiàn)燈光的動態(tài)變化以及光影的構成變化,在舞臺演出中應用不同的材質(zhì)進行光束、光影、反射、半透明效果和非日常生活空間等方面的舞臺表現(xiàn)實踐,是應用光束進行演出創(chuàng)作的先驅者。
舞臺燈光的空間造型中,使用聚光燈,成像燈,電腦燈、PAR燈等燈具照射舞臺時經(jīng)過煙霧媒體所生成具有明確方向性的可視光束效果,形成立體空間中的光束,經(jīng)過構成圖處理和編排形成舞臺燈光和色彩組合的視覺畫面。
常見舞臺燈具設備的應用效果:
1)形成光束的舞臺照明燈具可以獲得視覺效果各異光束造型。
a 成像燈——成像燈調(diào)焦后可以獲得清晰的硬光束,加裝圖案片可獲得成像效果;
b 聚光燈——可以得到邊緣柔和的光束并可通過調(diào)整焦距改變光斑直徑;
c 回光燈——可以得到邊緣柔和亮度較高的光束效果;
d PAR64 CP60燈——可以得到邊緣柔和和亮度較高的光束效果;
CP61燈——可以得到邊緣柔和亮度交過的柔和光束效果;
CO62燈——可以得到亮度較高的扇型散射燈光束效果;
AC4552燈——可以得到亮度較高的近似平行的窄光束效果;
e 電腦燈——銅鼓調(diào)焦可以得到亮度較高的柔和光束效果,也可以得到清晰的硬光束效果;
f 投映設備——幻燈機、投影機、電影放映機等設備形成的光束效果。